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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实例化父类时,可以使用new子类,执行构造函数顺序为:先执行父类构造函数,再执行子类构造函数。 2、实例化子类时,只可以new子类,执行顺序同上。 3、父类实例化后,只能执行父类的方法,获得父类的属性等。 4、实例化子类后,可同时执行子类和父类的方法和属性,如同名方法,则执行子类的方法。 我们看以下的代码: public class A 这段代码编译后,会有个错误提示:A does not contain a constructor that takes '0' arguments ,中文意思类A没有包含无参构造函数。按照提示,添加了无参构造函数,问题解决了。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,我们知道,子类在创建对象执行构造函数之前会先执行父类的构造函数,那么假如父类中有多个构造函数,又是执行哪个呢,这时候base这个关键字我想可以来说明一切。还是看代码吧: public class A 在A中添加了无参构造函数,然后在B中修改了这句:pubic B():base(){},然后我们测试下,创建一个B对象,在A类中的2个构造函数中设置断点,发现无参构造函数执行了,我想正是因为这个base在这里发挥了作用,是base()指向了父类的无参构造函数。其实,在类B中,我们完全可以省略 base(),也能正常运行, 第一段代码中提示的错误的原因是A类中没有无参的构造函数,这样在执行B中的构造函数的时候,就没法执行A中的无参构造函数了。 下面我在写一段不使用无参构造函数的代码,看了会更加清晰: public class 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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